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5/31303p.html |
從司法部門探視親人的“條件”看當今的流氓政府 |
【明慧網2002年6月5日】家中有親屬被關在哈爾濱女子監獄,按規定給親人送去換季的衣物、食品,卻被拒之門外,理由是:“她不想見。”心中奇怪,她為甚麼不願見親人?追問下去,答:“讓她打報告申請見家人,她不同意。”我心中明白了,一定是這報告裡有文章。再追問下去,才知道寫申請有條件--必須保證不煉法輪大法。既然不讓見,那就請管教把東西捎進去,回答依然是“不行”!無奈,只好拎包“滿載而歸”。 回家後仍不死心,另找熟人打聽,得到的回答是:“別見了,要見就得罵(大法),踩你們師父像,你們能幹嗎?”是的,我是絕不會做這傷天害理的事!我知道我在獄中的親人也不會被脅迫而答應這古今中外聞所未聞、見所未見的無恥條件!更無恥的是,明明是他們違反法律規定不讓親人會見,送衣物、食品,卻歪曲成當事人不想見家人,真是強盜邏輯! 由此想到,哈爾濱的萬家勞教所、長林子勞教所都是如此做法,哈爾濱火車站也是如法炮製(在上火車的必經之路放大法師父的像,踩過去方可上車,否則扣下盤問),看來此種做法不是哈爾濱女子勞教所的“專利”,也並非萬家、長林子勞教所的“發明”,而是源於江澤民流氓政府的“傑作”。 有頭腦的國人們請想一想吧,堂堂中華民族,浩浩五千年文明,走到今天,竟被江澤民一夥敗壞到強行引導人民在公共場合罵人,將中華文明傳統破壞殆盡,這還不是地地道道、徹頭徹尾的流氓政府是甚麼?!這樣的政府如何讓人民信賴?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6/16/23143.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6/16/23143p.html) |
成文:2002年06月04日 發稿:2002年06月05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2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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