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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法輪功之友致柬埔寨總理的信 |
【明慧網2002年8月21日】 2002年8月18日 尊敬的總理閣下: 我對最近兩位中國法輪功學員,李國俊和他的妻子張新義被柬埔寨遣返回中國一事表示深切關注。 您知道李國俊夫婦均獲得了聯合國難民身份(註:應為受保護的聯合國待批難民),因此他們應當享有豁免權,不能對他們發佈任何這種遣返令。一旦遣返,他們就可能會受到中國政府的報復。非常令人不安的是,柬埔寨警察是在中國駐金邊大使館的壓力下做出此決定的,而李國俊夫婦一直在金邊生活和工作,而且被給予了聯合國難民證。 李先生和他的妻子是在中國主席江澤民於1999年7月發動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後出走柬埔寨的。這場殘忍的迫害已經造成至少450人死於酷刑,還有無數人下落不明。有10萬多人被非法拘禁,2萬多人未經審判被送入勞教所,或者關入精神病院受到精神病藥物的摧殘。 中國政府估計中國有1億多人修煉法輪功,這比共產黨的人數要多。確實,許多中國共產黨員也私下修煉法輪功。江主席低估了千百萬因修煉法輪功而獲得身心積極變化的法輪功修煉者的精神氣魄。正是這種堅定使得當局操縱一切最強大的輿論工具來加強宣傳攻勢,造成成千上萬無辜的法輪功學員被監禁、酷刑折磨、甚至謀殺。 李國俊夫婦現在被關押在湖南省的長沙市。他們的命運很可能取決於他們是否放棄法輪功信仰和修煉。如果他們不放棄法輪功信仰,他們很可能被無限期地關押並遭受身體和精神上的折磨,而他們對法輪功的信仰卻是應當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保障的。 真誠的, 約翰.迪(John Dee) |
成文:2002年08月18日 發稿:2002年08月21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2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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