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4/90671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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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外委會人權小組通過動議保護信仰自由(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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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2月4日】(明慧記者冬娜加拿大報導】2004年12月2日,“因信仰受迫害者聽證會”在加拿大國會舉行。加拿大法輪大法協會代表出席並在聽證會上作證。加拿大國會外交委員會人權和國際發展小組成員在聽取證詞後,通過動議將保護和倡導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作為加拿大政府保障國際人權的核心要素,並將用人權和基本自由狀況衡量是否給予該國經濟援助。 法輪功受迫害圖片震驚全場 法輪大法學會的格蕾斯-沃倫賽克女士發言時,首先通過圖片展現了三名中國婦女因堅持法輪功信仰而遭受的殘酷迫害,沃倫賽克說,“畫面上的年輕女性叫高蓉蓉,36歲,因為信仰法輪功被監禁,並被送到中國遼寧省的龍山勞教所。2004年3月22日,在勞教所遭受6-7小時電棍電擊致使面部被燒焦毀容。”另一個出現在畫面上的是32歲的祝霞女士,她在四川省新津縣洗腦班被多次強姦、侮辱,導致精神失常。接著,37歲的吳敬霞女士受迫害前後反差極大的照片引起了與會者的再度震驚,吳敬霞最後被折磨致死。 “這一切發生在中國,” 沃倫賽克說,“從聯合國、大赦國際到其他非政府組織公佈的迫害案例不到已知案例的1%,對婦女實施暴力,洗腦、任意監禁、酷刑包括強姦,強制墮胎、電棍電擊、冷凍、燒灼、強制灌食、窒息、注射藥物等。2004年聯合國報告中有目前針對法輪功學員實施酷刑的方式的圖片。” 法輪功學員喬-契普卡向與會者簡要的介紹了法輪功,法輪功是基於真善忍的信仰。契普卡說,1992年法輪功在中國傳出後,曾受到國家的尊重、支持和褒獎。當時,中國有一億人修煉法輪功。 “正是出於妒忌和不安全感,江ⅩⅩ發動了對法輪功的鎮壓,” 契普卡說。他引用2001年8月“華盛頓郵報”的報導稱,(江集團)用於剷除法輪功的頭號武器是仇恨宣傳。 在頭6個月中,在中國內外刊登的詆譭法輪功的攻擊性文章達30萬篇。契普卡證實到,“2004年3月(加拿大)國家郵報報導的大規模『仇恨傳播』由中國官員帶到了加拿大,我本人就起訴了誹謗我的中國副總領事,我贏得了這場官司。但是,仇恨宣傳還在繼續。” 沃倫賽克說,“江××利用一切手段消滅法輪功,在過去五年中,深入系統的迫害遍及中國社會的每一個角落,各級官員和警察都被迫參與迫害法輪功,否則他們將失去工作。” 沃倫賽克說,“司法系統被操縱,律師和法官被命令不能為法輪功辯護,只能為法輪功學員定罪。從幼兒園到大學,整個教育系統被用來攻擊法輪功。國有和私營企業通過免除職務,回收住房,送洗腦班等手段迫害法輪功。物質鼓勵中國公民監視、舉報法輪功學員。” 據介紹,在聽證會現場的何立志是一位傑出的建築工程師,僅僅因為他向朋友發信講法輪功真象,就被判刑3年半。在中國被監禁期間,何立志幾乎被折磨致死。“何立志只是目前生活在加拿大的120名(發生在中國的迫害的)受害者之一。”“據追查國際的數據,因使用互聯網接受和傳遞法輪功信息而被判刑的至少有108人。其中,3人被迫害致死。” 沃倫賽克指著牆壁上投影出現的一個小女孩的照片說,“這個小女孩的名字叫融融,加拿大公民的外甥女。她的父親因修煉法輪功在王村勞教所被折磨致死,她的媽媽三年前被警察綁架,從此下落不明,”她說,“融融只是在迫害中受到影響的成千上萬孩子中的一位,她家庭的遭遇只是在這場反人類犯罪中數百萬家庭經歷中的一個。”接著,沃倫賽克指著被折磨致死的王麗萱母子的照片說,屍體上的傷痕表明王麗萱8個月大的兒子被倒吊、並被擊打頭部。 據澳大利亞廣播公司報導,“在勞教所被關押的接近半數的人是法輪功學員,處理過程中無需任何法律裁決。”“還有更多的人被關在拘留所、精神病院以及遍及全國的其他監禁場所。” 今年10月份又有42個死亡案例被報導,據估計,被迫害致死的人數已達1142例。由於消息封鎖,能夠獲得的數據其實非常有限。 聽到法輪功學員的證詞後,現場與會者反應強烈。國會議員、人權和國際發展小組主席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法輪功公佈的受害者的照片是我從沒有見過的最嚴重的受迫害的圖片。我們絕對不能接受在中國,甚至在加拿大中共利用所謂的外交官迫害法輪功。我們將繼續努力,將在加拿大領土上做那些非法勾當的所謂『外交官』驅逐出境。” 加議員提出將對外援助與人權狀況掛鉤 在聽取受迫害人士的證詞後,國會議員們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國會議員艾德-布勞德本特(Ed Broadbent)稱,加拿大的對外援助應當同受助國的人權狀況相掛鉤,對那些踐踏信仰自由和基本人權的國家,應當停止經濟援助。 法輪功學員沃倫賽克表示,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調查顯示,在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江集團傾注了1/4的國民經濟殘害上億法輪功修煉者;其中大量的資金被用於建造勞教所、洗腦班等迫害場所並封鎖互聯網。 人權和國際發展小組的副主席、國會議員斯鐸克維爾-德(Stockwell Day)在接受採訪時表示,“目前至少百萬加元的外援投入中國大陸中共政府,”德先生表示,他不建議將加拿大納稅人的巨額資金投到這樣的政府。“我們想讓這些政府知道,我們在關注這些政府踐踏信仰人權和基本自由的事實。” 最後,人權和國際發展小組(SDEV)一致通過信仰自由動議,動議中稱,“鑒於,正在進行的國際政策的審核,檢驗了加拿大政府能夠以保護和倡導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作為努力保障國際人權的核心要素,包括加拿大政府的國際發展援助政策和項目,特別是,以沒有踐踏宗教和其他基本人權為審核能否接受加拿大外援的前提條件。” 附英文: That the ongoing International Policy Review examine ways in which the Government of Canada can make the protection and promotion of the right to freedom of religion and belief a central element of its efforts to defend human rights internationally, including in its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 policy and programs; and, in particular, look at ways of making the receipt of Canadian aid conditional upon the absence of abuse of religious and other fundamental human rights。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2/9/55395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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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2004年12月03日 發稿:2004年12月04日 更新:2004年12月04日 18:30: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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