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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公安厅



    图为:葫芦岛市国保支队发通知,被分到批捕“15人”的指标

    简介:
    辽宁省公安厅
    ,公检法。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辽宁省公安厅国保总队召集全省各市国保部门头目参加会议。会议上国保总队头目对各市国保头目重点强调:二零一四年各市批捕法轮功学员的具体指标如无法完成,则全年工作不得评为优秀。这充分暴露中共国保部门从不讲法律,公开违法犯罪;甚至按“指标”绑架迫害法轮大法修炼人,侵犯公民的信仰权利。

    据了解,各市公安局国保部门在此次会议后,召开各县(市)、区会议,逐级规定二零一四年批捕法轮功学员具体指标。

    受害人:
    裴志华项利杰(立杰/丽杰)杨光武冯柯兰(冯克兰)杨兆芳杨兆颖沈文玲(文伶)李小明(李晓明)杨小雪张崇月(张崇跃)范德震(振)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公安厅国保总队规定迫害“指标”
    五次非法关押-六年半残酷折磨

    更新日期: 2014年7月16日 3: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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