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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名市610办公室

    简介:
    茂名市610办公室
    ,六一零,市级。茂名市(地级市茂名“六一零””,下辖茂南区、茂港区、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电白县和茂名石化等“610”机构(或者维稳、综治、防范、国保等名称),有的“六一零”办公室”电话号码尾数竟然选号就是610.

    在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后,茂名“六一零”就与茂名市公、检、法等单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头目串通一起密谋构陷诬判法轮功学员。其实,茂名“六一零”组织就是由国保、公、检、法等人员组成。法轮功学员被一审法院非法判刑后,茂名市中级法院不纠正一审法院错误,对冤假错案仍然维持原判,给法轮功学员和家人带来了深重的苦难。

    自中共、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法轮功以来的二十年间,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中共茂名市“六一零”直接或间接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被证实至少已达32人;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公布出来的至少72人;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公布出来的至少105人;被关洗脑班迫害、被上门骚扰、跟踪监控、绑架、拘留、抄家,以及被降职、开除和罚款、抢掠财物者难计其数。茂名地区无论一审法院如何对法轮功学员冤判多少年,若法轮功学员上诉,到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止,茂名市中级法院最终都是维持原判。

    茂名“六一零”迫害法轮功时,通常是把指令通过下级市、县“六一零”,再传达到各基层派出所,由派出所或街道办人员抓捕法轮功学员,对所抓到的法轮功学员,随后就是抄家(几乎每一个人都不能幸免),抄家时无论是法轮功书籍、真相数据,或是其它日用品,甚至钱、存折、证件都统统抄走。之后,把法轮功学员劫持到所谓的“茂名市法制学校”(实为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暴力洗脑的私设监狱)或其它地方,均与外界隔绝,但公安系统人员能随时进入,对被铐被绑、失去人身自由的受害者再行恶---逼供,轻则昼夜不让睡觉,重则再加暴力手段来获取口供、逼供。获取口供或逼供后,再根据每一个人情况,或转入洗脑班强制所谓“转化”,或把法轮功学员投入看守所,对投入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再策划如何劳教或判刑。总之,对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尽量往死里整,尽量判重刑,对判不了刑的也把劳教年限尽量拉长,对期满出来的法轮功学员再图谋劫持。

    中共的地方官员对待法轮功就是一级压一级,最后以为把法轮功学员投进监牢,赶尽杀绝,自己就高枕无忧了。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恰恰相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有关人员(无论是在幕后下令或默许的官员、或者是在第一线参与的警察)均逐步有不同形式的恶果报应,上至市委书记、市长、检察长、公安局长,下至科长、镇长、派出所长和一般警察等等人员相继出事,有的患绝症、或车祸事故、或自杀失去生命。例如:原茂名市电白县公安局长何亚宁,原茂名化州第二看守所所长黎文雄,原茂名市茂港区书记李昌辉,原茂名市电白县水东镇副书记黄国祥,原茂名化州市副市长黎权,患癌症死亡;原茂名市检察院长刘光进患绝症痛苦难忍跳楼自杀,等等。

    有的官员因“某事件”的触发,被双规审查、或被抄家撤职、或被判刑坐牢。例如:原茂名市市委书记罗荫国,原茂名市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原茂名市副市长陈亚春,原茂名市政协副主席潘本,原茂名电白县县长李日添,原茂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倪俊雄,原茂名中级法院院长谭掌泉,原茂名市茂港区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杨强,原茂名化州市副市长朱亚日,原茂名化州市公安局长黄鸿,原茂名监狱长成加增、康烈天,原广东公安厅长陈绍基,等等一批官员,以及信宜市紫金矿溃坝事件一批官员,等等。

    茂名中共人员罗荫国、周镇宏等,迅速成立了迫害法轮功的邪教组织——茂名市“六一零”(龚朝文,二零一六年换成是裘明珠)和它管辖的茂南区“六一零”(头目周文)、茂西区“六一零”、茂港区“六一零”(头目李康荣、袁喜平)、信宜市“六一零”、高州市“六一零”(头目湛杰)、化州市“六一零”、电白“六一零”(头目郭水安,二零一六年七月换成是王圣俊)和茂名石化“六一零”(江成林、李伟松、罗辑)等九个“610”邪恶机构(或者称维稳、综治、防范、国保等)。为了执行上层江泽民的指令,茂名市“六一零”指使着它管辖的八个“六一零”对茂名地区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有预谋有计划的“群体灭绝”迫害。

    被“六一零”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一般会有这么几种去向——洗脑班、拘留所、看守所,然后可能还有被关劳教所和监狱。通常情况下“六一零”会将法轮功学员送洗脑班迫害,然后根据学员的“转化”态度决定是否进一步迫害,进一步迫害的形式(拘留、劳教或判刑)。在二零零零年之前茂名“六一零”还没有成立洗脑班时,610将学员绑架之后,则是将学员拘留,在拘留之后再将有的学员被劳教或判刑,很少学员被绑架后能够“无罪”被释放的。

    茂名“六一零”绑架法轮功学员之后,可能先送洗脑班迫害,或直接给予行政拘留处罚(法定最高期限15天),拘留如果不能使法轮功学员妥协,则可能再送洗脑班迫害或非法劳教,也可能直接进行“刑事拘留”(法定期限虽然为30天,但有的学员被刑事拘留长达一年多),然后是非法判刑(或者也有非法劳教的)。

    (1)中共茂名“六一零”0对第一次上访学员普遍拘留15天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开始后,茂名“六一零”对于进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中共普遍采用拘留行政拘留这种迫害手段,至二零零零年底之前,茂名地区有相当多的法轮功学员受到过这种拘留迫害,如:茂名市人事局科长黎亮、三茂铁路公司的邓少松、茂名教育学院的吴永坚、茂名石化公司的梁少琳、茂名法轮功学员黎金生、卢洪飞、罗基、谭群,高州法轮功学员黄柱峰(男,当时约27岁)、吴祖强与吴先金父子、张向明与刘梅娟夫妇、袁洁玲、李建英、吴成熙,化州法轮功学员刘付、梅辉(拘留达20天),电白法轮功学员潘争(拘留长达22天)、李美等,都在上访之后被非法拘留过。

    (2)中共茂名“六一零”对坚持修炼的法轮功学员拘留迫害

    二零零一年,茂名部份学员举办心得交流会,很多学员被绑架,如,梁树候,约七十岁,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夫妻同时被恶党人员绑架并拘留十五天。

    再如,二零一零年九月三日上午10点多,曾进京上访被迫害致重伤的梁秀芳,当面给了一张“神韵”光碟给高州山美派出所的一个叫作陈浩(音)的不明真相的便衣,被非法劫持至高州山美派出所,下午三点多梁秀芳家被非法抄家,并被非法关押到高州市拘留所。受到类似拘留迫害的还有茂名法轮功学员邹玉添(二零零六年八月前后)等。

    该单位恶人:
    李科林科杨辉薛伟华马学友龚朝文裘明珠吴科黎斌柯亚雄吴宗钰林玲袁喜平吕冯良

    受害人:
    黎亮黄柱峰何艳华杨明芬某大法学员柯朗生梁少琳吴先金林秋云李建李凤娣朱石雄罗基陈玉萍郑保柯郑基陈小霞陈炳贵(秉贵)王柱锋吴轻吴尉文王玉兰陈炳刚吴志岐吴祖强邓少松潭群陶永红苏小平(肖平)黄泽亮周兰芳钟锦国梁广珍吴金水陈梅英麦治中罗小珠谢亦兰柯朗生吴蔚文曹君艺王明娟梁叔周其雪梁远胜赖秀凌郭香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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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2020年2月2日 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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