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浙江省公安厅,公检法。2004年3月张剑波被绍兴县公安局跟踪、拘捕,在不明确任何法律条款的情况下被判劳教2年,关押在浙江省十里坪劳教所。他的亲人依法向浙江省公安厅申请行政复议,浙江省公安厅没有正面解释复议申请书上的任何问题,做出维持原判的结论。
受害人:张剑波
迫害类型:违反庭审程序;包庇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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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浙江省公安厅查号台:0571-87022981.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路155号。
更新日期: 2006年5月21日 0: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