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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区法院

    简介:
    中山区法院
    ,公检法,区级。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大连市中山区法院原定借用大连市中级法院非法庭审十三位法轮功学员,但在四月十一日晚突然通知律师取消开庭。四月十二日上午,大批警察在中级法院门外疯狂绑架参加庭审的家属及法轮功学员。两位辩护律师也一度被绑架,其中程海律师遭警察殴打。这就是被海外媒体报道的 “大连4.12事件”。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大连中山区法院借用西岗法院对十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当时有九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有两位法轮功学员后来被释放。

    因为412事件,律师做了大量的控告,大连警察不敢在这次开庭公开抓人打人,但是在背后搞阴谋:大连市公安局一直在开会部署,跟踪监控,在律师住的酒店,大连国保安排了大量的便衣,当地派出所派来一名警察在酒店大堂里住,律师旁边的房间有国保的人,酒店门外的车内都是便衣,出入的人员都被监控,机场及附近饭店都有国保的人,6月20晚上对律师骚扰性查房,律师们没有理他们。

    中山区法院在二零一三年七月五日上午八点三十分在西岗区法院继续开庭。

    当日,律师团集体罢庭,原因是中山区法院一直违背司法程序,通知开庭时间太短,并且不通知当事人(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开庭时间,蔑视《刑事诉讼法》,不尊重辩护人的权利。律师们在接到不符合法律的开庭通知书之后,通过电话、传真等不同方式通知法院拒绝出庭辩论,抗议中山区法院司法不公。

    为了保证罢庭能让当事人及家属理解,律师团在七月四日仍然赶到大连,告知这一消息:如果律师们不出庭辩护,希望当事人不要任由法院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开庭,要坚持维护辩护人权利。

    七月五日,从上午八点开始,律师团到大连市公检法相关部门对中山区法院司法不公的情况进行控告,先去中山区法院递交《变更合议庭成员,增加人民陪审员》的申请和律师及家属辩护人拒绝出庭的声明和通知,每个辩护家属一份。然后去大连市检察院递交关于《重大案件意见书》,律师团针对大连市中山区法院进行联名控告,共有十名律师签名。下午律师团去大连市中级法院纪委控告中山区法院违法行为并且递交书面材料,然后去大连市人大递交书面控告材料。晚上七点,律师团全部离开大连。

    在这个过程中,律师们遇到很大阻力,几乎面对每一个部门都要经过激烈的争执,大连市中共公检法的黑暗受到了触碰,律师们根据法律据理力争让这些部门无所适从,不知该怎么应对。

    八月二日,大连中山区法院再一次非法开庭。当天有七位律师出庭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在庭审过程中,中山区法院违反司法程序,回避质证(开庭过程中的一个程序),不顾辩护人的反对直接进入辩护阶段。为了保证司法程序的公正,辩护律师团不断对法院的违法行为抗议。

    法官陈向真非常恼火,指使法警对律师行恶,将程海律师架出法庭进行殴打,将程海律师打伤,这是程海律师在大连第二次被警察打伤。梁晓军律师制止时也被法警推搡威胁,法院指使大量法警限制律师出庭离席,企图强制继续开庭,律师团和家属辩护人只好集体退庭表示抗议。这个被称为“中山区诉讼案”的庭审再次流产。

    随后,法院欺骗请律师的法轮功学员说律师们不给你们辩护,你们现在只有两条路:一是自己辩护,二是另请律师辩护;并当众逐一逼问。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们被法院搞的不知道怎么办好,前三人只好说另请律师辩护,第四名法轮功学员大声说我就用原来的律师,除非他和我当面解除合同。其他的法轮功学员也纷纷表示如此。

    下午,律师团到看守所会见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时,法官梁永国到看守所非法停止了所有律师的会见。八月二日下午至八月三日,律师团离开大连。

    大连中山诉讼案在经过上述的事件后,中山法院在政法委、六一零的指使下,已经彻底撕下伪装,公开践踏法律,非法将中山诉讼案律师团七名律师(分别是程海、梁晓军、王全璋、陈建刚、赵永林、王兴、张磊)全部辞退,几日内会秘密开庭,并且冠冕堂皇的谎称是当事人(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自己要求的。然后换上法院指定的当地律师。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陈建刚律师来大连会见被非法关押的当事人,大连看守所不准会见,并拿出中山区法院的文书。 八月十三日大陆媒体转发中央政法委指导意见,其中包括要切实保证律师会见阅卷权。八月十三日家属辩护人去中山区法院询问,法官梁永国表示谁也没有权力阻止律师会见,并说谁不让会见就找谁,而八月二日阻止律师会见的就是他本人。

    八月十五日,程海律师和唐天昊律师来大连会见当事人,大连看守所无视上级规定,依然阻止程海律师会见,交涉中发生争执,看守所警察竟然要脱警服打程海律师,被唐天昊律师阻止。

    从看守所出来,律师们去相关部门控告,发现这些部门已经提前得到通知,只要是中山诉讼案的事一概回避,并说,你们这个案子搞的太大,谁也管不了。大连市中级法院立案庭接待人员工作期间不在岗位,躲到旁边的房间里,去找他,这个年轻人大喊大叫的训斥家属,将家属驱逐出房间,把门狠狠关上不露面。大连市检察院举报中心以检察官开会为名拖延会见时间并草草结束会见,大连市纪检部门匆匆在门上通知临时开会,停止接见,通知单上的胶水还没有干。

    大连市委政法委接待处工作人员是一名年轻男子,二十多岁的样子,从会见室出来用难听的语言辱骂程海律师,被阻止时,竟然推搡唐天昊律师,并拿起电话准备报警,威胁律师及家属辩护人“你们今天谁也不准走了。”律师及家属只好离开会见室。

    唐天昊律师下午到大连市看守所会见时,被看守所停止会见扣押,要求写书面报告,唐天昊律师拒绝。

    看到大连市的严峻情况,两位律师当晚匆匆离开大连去沈阳辽宁公检法控告,八月十六日在沈阳同样遇到大连的情况,这说明大连已经和沈阳串通好了,这完全是一种报复行为。

    报复律师后,大连国保开始报复家属。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夏元新、苏政秋夫妇和他们的女儿一家三口被绑架到光明派出所。苏政秋是大连中山区非法诉讼案十一名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中王守臣的二姨。据悉,和夏元新同被劫持在一辆面包车还有四位法轮功学员。

    大连中山安锅案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第五次开庭,上午4辆警车将11名法轮功学员带到法院,曲滨(曲斌)是用轮椅送进法院的。9点左右开始所谓“庭审”,25分钟后即结束,法院宣布休庭。

    被非法开庭的法轮功学员是:车中山、朱成干、王守臣、潘秀清、裴振波、史占顺、于波、郭松、白如玉、李圣杰。在所谓“庭审”中,没有律师、也没有家属辩护人,只有法官和公诉人讲话,一再诱导法轮功学员辞退辩护律师,并诱骗威胁说如果不辞退律师,法院就不给你们聘请律师的权利,你们只能自己辩护。

    非法开庭前一天,中山区法院只通知家属参加旁听,而不通知律师和家属辩护人开庭辩护。律师团将联名抗议书邮寄给中山区法院,家属辩护人也各自将抗议书亲自送给中山区法院,要求宣布这次所谓开庭无效。

    中山区法院开庭前全面戒严,周围都是警察和便衣,并对周围人群偷偷拍照和摄像,其中一辆车号为辽OB2795,被民众训斥。

    二零一四年,大连基层法院开展“执行年”专项活动,准备审结一批执行难案。他们不干正事,真正的违法案件他们不执行,却拿法轮功开刀,迫害升级,“执行年”把好人判刑送入监狱。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上午,中山区法院对“大连安锅案”中的九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宣判。二零一四年大连法院非法判刑五十三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五年,截止五月底,又有五人被冤判。中共法院不讲法律,“庭审”不问事实,以各种方式阻挠律师辩护,只求把法轮功学员送入监狱,凸显中共才是破坏法律实施的真正罪犯。

    该单位恶人:
    徐炳理徐荣刘洪斌赵艳华王雪飞毕凤有杨连环姜晓红程鑫王莉军姜银铃

    受害人:
    刘文灿胡桂莲胡淑梅张国立丁振芳臧连梅(藏连梅)马雪青佘钺(畲越)曲斌(曲滨)戴晓东朱成干(承干、承乾、成乾)李敏王春彦侯春黎(侯春丽)王淑华郭利华(郭立华)刘荣华张霞王卫真王守臣张桂莲潘秀清车忠山戴之正林丽红吴兆洲袁小曼(晓曼)王玲耿仁娥邹秀颜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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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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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天津街43号,邮编:116001
    电话:82802280
    院长~刘长财
    副院长~徐炳礼、宋冰
    主任~孙玉琴、滕今桥
    法官~杨跃、陈向真,梁永国
    公诉人:周立香,曲慧永,蔡世维
    刑事院长:徐炳礼
    审委会:郭滨
    刑二庭庭长~刘洪斌
    刑一厅:程鑫 电话:82787063
    人民代表联络室负责人~杨明芬
    机构编制:
    政治处、执行局(含执行 一至五二庭)、立案一庭、立案二 庭、
    刑事一、二庭、行政庭、监察大队、监察室、人民代表联络室、办公室、研究室、诉调对接中 心、审管办。

    更新日期: 2018年1月29日 4: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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