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德安县法院,公检法,县级。德安县法院对该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两名被告李永珍、李屏友做出了“判决”,一口咬定李永珍、李屏友为法轮功学员。
该单位恶人:陈妙雍
迫害类型: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江西省德安县伪法院以邪悟犹大的恶行栽赃陷害法轮功
更新日期: 2005年6月22日 5: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