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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凤派出所

    简介:
    三凤派出所
    ,公检法,镇级。何克春,女,60岁,四川省射洪县大法弟子,1997年喜得大法。2001年4月被国安恶警绑架,非法劳教一年(监外执行),后被恶警周渊等人多次上门骚扰,致使其于2006年3月25日含冤离世。

    二个恶警电话:[荷叶派出所] 杨波 0825-5446189 [三凤派出所] 杜勤0825-629132

    二零一八年三月九日上午九点左右,四川省蓬溪县2名大法弟子姑嫂在四川省蓬溪县三凤镇叫倒马坎村公路上讲真相时,被人恶意举报。之后,三凤镇派出所出动四名警察驾驶警车将她们拦截搜包,起出若干真相小册子,护身符和真相粘贴。她们告诉警察江泽民血债帮诬蔑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讲清真相是在救人。

    警察姚光敏(曾多次带人对大法弟子骚扰和抄家)及周义人(警号:500094)口出恶言诬蔑,将她们胁持到三凤镇派出所非法审讯,她们持续给警察讲述法轮功的真相,周义人气急败坏,叫嚣,不让她们说话。警察把2名大法弟子隔离审讯,追问真相资料来源。姚光敏通知她们在外地干活的家属,召来镇上女工作人员来所里搜身,给她们强制按手印、照相和抽血,谎称走程序,直到下午他们整理好了所谓「材料」要她们签字未果。一警察说:“你们签不签都没关系,照样关你。”

    下午四点多家属赶到,承受不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不住的训斥姑嫂俩,并给警察递烟。警察还去她们家抄家,没有搜出啥来。晚上九点多,派出所警察将她们上手铐准备送拘留所非法关押。把她们拉到县城道恒骨科医院抽血、尿检、做B超、心电图、胸透,警察虚伪的说“ 对你们多好,还免费体检。”她们直指迫害就是迫害,在警车上一再告诉警察不要追随江泽民血债帮行恶。晚上十一点左右,她们被送到遂宁市拘留所非法关押,并被告知拘留期十二天。

    三凤镇派出所警察罗国强、范峰、姚光敏、周义人等参与迫害,警号有:500094、500095、500168、812613、031407。

    案内相关违法失职人员身负公职藉势藉端侵害国家公民基本人权,执法犯法系加重身份犯,采终身追惩制。

    ******************************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和宪法相抵触。宪法明文保障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属不受侵犯的公民基本人权。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其中第九十九项、第一百项明确废止了以下两个文件,即《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也就是说,法轮功书籍都是合法的,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也是合法的。任何以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为借口进行迫害都是非法的,即使根据现有的规定,迫害者也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分别出台对法官、检察官办理冤假错案进行终身追责的规定。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明确,公安人员造成重大错案将会被终身追责。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

    该单位恶人:
    周义人罗国强范峰胡仁华杜芹蒲衍银蒋保华姚光敏蒋涛

    受害人:
    邓启发夏红琼邓桂华罗仲英曹德云曹云吉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省蓬溪县法轮功学员自述被绑架迫害经过
    四川辽宁两大法学员含冤离世

    联系:
    杜勤 0825-629132

    更新日期: 2018年4月2日 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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