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 迫害致死案例
  • 因学过法轮功而被迫害致死者和详情需要继续确认案例
  • 失踪名单
  • 受迫害的孩子
  • 更多迫害案例
  • 恶人榜
  • 严正声明
  • 海外迫害恶行
  • 恶人恶报
  • 澄清事实
  • 综合报道
  • 时事评论
  • 活动报道
  • 各界褒奖
  • 社会支持
  • 媒体报道
  • 温故明今

  • 各地受迫害人索引
  • 按恶人单位类别索引
  • 按迫害事实索引







  • 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新都区法院

    简介:
    新都区法院
    ,公检法,区级。从二零一六年至今的五年里,成都市新都区法院已冤判九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丁惠(女)、林小全(男)、郑斌(男)被冤判,丁惠被迫害致疯;二零一七年,冯桂清(男)被冤判。二零一九年,黄香玲(女)、付发芝(女)二人被冤判。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四日,陈揖鑫(男)、郑天琼(女)夫妻被冤判一年六个月。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王国华被枉判三年。再加上刘国秀、罗昭兰、黄刚俊、沈国凤、杜会珍、魏国华六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五年期间,付华、张琳(刑庭庭长、女)、王洁(女)、骆才华(女)、公诉人王文露(女)等等共计冤判了15名法轮功学员。

    该单位恶人:
    陈伦富

    受害人:
    冯桂清黄香玲郑斌林小全阳从清(扬丛清)骆长勇(常勇)吴奉林李素英杜凤云吴奉全(权)龚兴富张跃群(琼)黄海燕丁惠付发芝王国华魏克华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成都六位老太太遭非法庭审-律师要求无罪释放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
    2016年成都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
    四川广汉市大法弟子黄海燕被非法判刑三年
    成都新都区法院陈伦富非法判黄香玲三年徒刑

    联系:
    新都区法院
    (值班室)028-68903129, (办公室)028-83972019 、83972645
    (传真机)028-83972019
    法院院长:龚桂莲(办公室)028-68903001, 13008188992
    法院副院长:
    朱传生 (办公室)028-68903007, 18010509168
    李跃武 (办公室)028-68903002, 13908087599
    李立赋 (办公室)028-68903004,
    专职委员:
    付 华 (办公室)028-68903035, 13198592375
    刑事庭(办公室)028-68903035,庭长:张琳

    新都区法院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香城北路289号、邮编:610500
    新都区法院头领电话号码:新都区法院:李晓英(院长)13908086591、028-83973200(宅)
    地址:新都区政协:新都区湖滨路328号 邮编:6105000
    李跃武(法院院长):13908087599
    张荣文:13308185788、李立赋:13982163239、黄 双:13880883177
    蒋 洪:13908086924、黎 弦:13908229796、付 华(法院庭长):13198592375

    更新日期: 2021年3月19日 9:56:00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