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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葫芦岛市中级法院


    图1:2018年辽宁地区法轮功学员遭中共各类迫害人次统计


    图2:2018年辽宁各地区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人次统计

    简介:
    葫芦岛市中级法院
    ,公检法,市级。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审判长。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董桂霞、李玉杰的上诉案进行二审开庭。庭审从上午九点半左右开始。

    开庭前,法院违反了“开庭应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和辩护人”的法律程序,在前一天才告知。

    过程中,审判长韩玲(女)和葫芦岛市检察院公诉人(女)违背法庭规则,对两位法轮功学员进行诱导性问话。公诉人照本宣科,例行公事一样的走了过场。

    针对“公诉人”的非法指控,董桂霞正念十足的说:“我修炼法轮功不违法。法轮大法是世界上最正的大法;我们师父是最伟大的师父,我在大法中修炼深深受益。” 董桂霞讲到修法轮大法受益、善劝在场公检法人员善待大法时,两次被韩玲阻止。

    董桂霞是戴着手铐、脚镣、穿着拖鞋,不能行走,进出全部都是被五、六个警察拖着的。董桂霞要求去掉手铐、脚镣,韩玲不理。

    二零一八年全省迫害最严重的大连地区,恶报也最多;辽宁地区发生恶人恶报31例 :沈阳4例、大连13例、朝阳3例、省直、本溪、营口各2例、抚顺、铁岭、丹东、锦州、葫芦岛各1例。恶报死亡9人、被法办6人。

    二零一八年,追查国际对辽宁地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发出追查通告54个,涉嫌犯罪责任人1110名,责任单位207个。资料封包(195.9KB)载点:
    http://package.minghui.org/mh/2019/3/4/2018LiaoNing。zip

    据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二月九日刊文,《迫害法轮功19年间逾两万人遭恶报》,按文中报道,辽宁地区恶报案例居全国第三位,恶报人数为2202人,其中政法委、610、公检法遭报人数为1028人,超过50%,公安系统600人,是遭报最大人群。这些人都成了江泽民迫害政策的牺牲品。

    该单位恶人:
    高恩思王亨刘纪世韩玲项广大安静张大清学春来詹亚臣刘丹红姬天琦

    受害人:
    裴中华赵亮董桂霞李玉杰尤跃宏李艳群张景华(张井华)郑淑云丁青彦(清艳)董俊娥裴璐(裴益丽)李忠舫杨丽春(立春)翟泳驰王淑兰

    迫害类型:
    违反庭审程序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省法轮功学员2018年遭迫害综述
    葫芦岛中级法院开庭-董桂霞当庭讲真相
    张井华上诉案-葫芦岛市中级法院枉法
    辽宁葫芦岛市黄立忠生前被迫害纪实(图)
    黄立忠、赵亮被劫持到锦州监狱 亲属探监遭拒

    联系:
    (电话区号0429,邮编125000)
    院长: 柴学伟  办公室 3166501、3166472、3166469
    副院长 3127502、3127504、3127566、3127508、3127509
    纪检组长 3127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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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庭庭长:安静
    刑事庭:高恩思、王建国、袁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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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2019年3月13日 3: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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