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湖南郴州安仁县法院,公检法。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安仁县法轮功学员张梅发从家里被绑架到安仁县公安局。安仁县法院拟定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下午对张梅发非法审判,因国内外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抵制而草草收场。
二零一四年三月六日,张梅发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决书上伪造了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一日及十二月二十日二次对张梅发“进行审判的过程”。
该单位恶人:刘立丰,蔡银平
受害人:许运炎,张梅发,唐美英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二零一七年十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湖南法院对七十六岁老人非法判刑
更新日期: 2017年11月17日 3:4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