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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岱岳区法院

    简介:
    岱岳区法院
    ,公检法。法輪功學員付雁丽(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医院医生)于二零一零年八月向泰安市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与二公司徐英侠(时任人事科长)串通不给她受理。二零一零年九月,付雁丽起诉到岱岳区法院。十一月开庭时,法院(审判长孙泰)认为二公司对付雁丽“开除”没有法律依据,程序违法。可是后来庭审记录被改写,案卷的时间、页码都弄乱了,还伪造了她的签名。二公司买通岱岳区法院,使其作出枉法裁判。

    二零一三年四月,法輪功學員付雁丽再次起诉到岱岳区法院。二公司竭力阻挠立案,立案庭长薛建明也百般刁难。艰难立案后,区法院于七月开庭(审判长是朱士坚)。被告提出三个违法的不合理要求(第一就是要付雁丽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岱岳区法院歪曲事实,包庇被告,再次枉法判决。

    该单位恶人:
    闫霞朱士坚

    受害人:
    李明张兴河(兴和)付雁丽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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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2015年6月25日 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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