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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区分院


    部分当事人、家属亲朋持控告信和律师来到检察院门口


    中午近十二点,检察院一戴眼镜的警察出来用摄像机对门外的人录像拍照。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80号 邮编:150090

    简介: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区分院
    ,公检法。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正当人们沉浸在举家团聚的欢乐气氛中时,十多位曾遭青龙山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朋友,从四面八方奔赴哈尔滨。次日一大早,法轮功学员吴东升、霍金平、刘让英,蒋欣波、陈冬梅、李延香、石秀英、孟繁荔、孟宪杰、潘淑荣、王平忠,石孟昌、韩淑娟夫妇的家属、于松江的母亲,及法轮功学员的亲朋好友及律师共二十几人来到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区分院。

    赵律师和王律师进入检察院递交控告信,二人出来后,梁律师和黎律师及梁律师的当事人吴东升进入。四位律师阐述了建三江垦区检察院涉嫌渎职的犯罪事实,递交当事人的联名控告信。

    检察院负责接待的是副检察长钱玉珉(0451-55195807,13845188880)。钱玉珉表示一定予以回复,请律师相信他们。

    下午二点,十余名被害当事人及家属再次来到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区分院,递交个人控告青龙山洗脑班非法拘禁和建三江垦区检察院渎职的控告信。检察院要求来的人分批次进入,且每次不得超过两人,首先是法轮学员霍金平进去,然后蒋欣波和潘淑荣,然后于松江的母亲和陈冬梅,然后石秀英和李延香,最后是石孟昌和韩淑娟夫妇的家人。当事人从不同角度介绍了自己的情况,有的讲述自己修炼法轮功获得新生的真实经历,有的亲自演示自己在青龙山洗脑班遭受的抻刑等酷刑折磨,希望唤醒检察官的良知,希望检察院关注青龙山洗脑班的严重违反犯罪事实。接待的检察官姓胡,将当事人的控告信全部收下,并认真做了记录,表示一定调查并向上级反映此事,至于何时给答复没有明确表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受害人与律师控告建三江垦区检察院渎职(图)

    更新日期: 2014年1月9日 9: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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