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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市中级法院

    简介:
    绵阳市中级法院
    ,公检法,市级。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上午十点,绵阳市中级法院在十一庭,非法庭审被关押一年半之久的法轮功学员马子生、母志太、汤明、李双全、马明莉、任碧英、戴长全(后三位在二审时被分别判三年缓刑)。

    四位北京律师作了强有力的辩护,请合议庭、审判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正、公平的宣判他们无罪。

    马子生为自己作了无罪陈述:“法轮功是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我被公安机关绑架后,刑讯逼供半个月。公安机关私设公堂,是执法犯法,应受到法律制裁。我是好人,应当无罪释放。”母志太为自己作无罪陈述:“法轮功是正法,教人做道德高尚的人,中国的法律没有哪条说法轮功是邪教,我无罪,应当立即释放。”

    汤明在为自己作无罪陈述:“法轮功是正法,我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没有罪,应当无罪释放。”李双全在为自己作无罪陈述:“法轮功是正法,法轮功弘传到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并受到各国政府和人民的欢迎。我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应无罪释放。”

    下午三点多,审判长刘蕾宣布休庭。

    该单位恶人:
    吴莹迪朱玲玲刘蕾周坚何正玲

    受害人:
    岳斌孙仁智周发明马明丽母志太万却却李双全马子生汤敏(汤明)蔡义凤尹光素蒋梦(蒋梦梅)鲁生礼谭书会李永芳孙仁智卢尚蓉杨训成万孟蓉郭远俊黄伯会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律师要求四川法庭依法释放七位法轮功学员
    四川省绵阳市迫害大法弟子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图)

    更新日期: 2014年1月27日 3: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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