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永定区检察院,公检法。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永定区检察院将构陷三位法轮功学员的案卷移送到永定区法院,向永定区法院非法起诉。非法起诉直接责任人——永定区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公诉人樊江山。
该单位恶人:樊江山
受害人:邓月娥,金福晚,李保星,刘周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湖南怀化市李保星等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
更新日期: 2016年4月2日 8: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