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天河区拘留所,公检法,区级。在广州居住的法轮功学员吴赛芳家,于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晚上十点左右离家外出,被车陂派出所巡警非法抓捕,并在五月三日早上,送到天河区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家属在其失踪两天后,到当地派出所报警,才被告知,吴赛芳因发真相资料,被非法行政拘留,经家属多次要求会见,派出所才向家属出具一份没有任何经办人员签字的通知书。
受害人:徐志银(徐智银),刘欣,吴赛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
更新日期: 2017年5月16日 14: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