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铁山区法院,公检法,市级。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法院于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张旭明。
受害人:张旭明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
联系: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法院:院长刘须兴副院长:陈琳、潘谦执行局长:熊曙光纪检组长:徐加贵法官:彭刚、蔡剑、孔杨审判员:黄沿胜、陈武、祝清、程琳、洪连书记员:刘婷婷、徐劲、邓交智、裴晓莉直接负责张旭明的案件是蔡剑、邓交智
更新日期: 2017年12月7日 12: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