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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亚湾公安分局

    简介:
    大亚湾公安分局
    ,公检法。有两名大法弟子(分别隶属二核生产部和一核技术部)于一九九九年底,在天安门正法被非法抓捕, 由大亚湾公安分局(相当于核电集团的保卫处)接回单位,在分局、党委、亲友等各方面的重重压力之下,这两名弟子始终不肯放弃修炼。由于他们坚持对大法的正信,二核生产部的那位弟子于二零零一年二月份春节之后,被勒令辞职,户口打回原籍(他是一九九九年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分配到公司的本科生,因为合法上访,单位一直不给转正定岗)。另一名一核技术部的弟子,一九九五年本科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是业务骨干,一九九九年的公司考绩本为B,结果报到一核技术部里被改成了D,公司 更于二零零零年七月不授予其应得的工程师职称。在二零零零年国庆节放假期间,大亚湾公安分局把其抓进洗脑班,一个月之后,没有达到目的,大亚湾公安分局竟然非法将其转为劳教三年。

    大亚湾公安分局也知道这违法的行为不能见光,连该职工是坚修“真、善、忍”而被劳教都不敢让广大职工知道,只含糊其词地说是违反所谓的公安六条,执法人却违心知法犯法。

    该单位恶人:
    潭锦云何建文

    受害人:
    惠州市一女大法弟子李娘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大亚湾核电站党委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联系:
    王青:大亚湾核电党委副书记(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
    办公电话:0755-4473056;BP机:95950-178220;
    家庭地址:邮编518028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一路国城花园2栋0611
    姚镜泉:大亚湾核电站党委书记,邮编518124
    刘德强:大亚湾核电站副厂长兼党委副书记,邮编518124
    何建文:大亚湾公安公局治安科科长(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邮编518124
    张俊学:广核集团技术中心总体室,邮编518124
    潘再民:岭澳核电有限公司党群办公室,邮编518124
    蔡康元:大亚湾核电站质保部,邮编518124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15日 22: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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