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泾川县教育局,政府机关,县级。二零二一年八月,泾川县教育局向泾川县财政局发文件,以不“转化”为理由停发法轮功学员高文科的工资。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六日,强迫高文科签字后,仍然欺骗、拖延,不发高文科的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4个月的工资。
受害人:高文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二零二二年四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
更新日期: 2022年4月17日 1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