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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牡丹江市“610办公室”

    简介:
    牡丹江市“610办公室”
    ,六一零,市级。牡丹江洗脑班,就是牡丹江市政法委、“六一零”办的, 在牡丹江市机车驾校(牡丹江机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二楼,门口牌子上写的是:“牡丹江市法制教育培训中心”, 这个对外称“法制教育培训中心”实际是非法私设的监狱,劫持无辜公民进行洗脑、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他们还下达所谓“转化率”的指标,并将此和参与迫害人员的奖金、升迁挂钩。参与洗脑班迫害大法学员的人员有:李高阳(610),赵民,伊晓峰(610),张坤业,张利辉(慧)及邪悟者王淑华等。主要犯罪任务:对全市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实行全封闭转化。

    牡丹江市政法委、“六一零”,从一九九九年至今,先后在牡丹江桥北收容遣送站二楼、铁岭河镇警校和现在的机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等地多次办洗脑班,对法轮大法学员进行强制洗脑迫害。洗脑班打着“法制教育”、“学习”的幌子,采用诱骗、劫持、暴力等非法手段将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洗脑班,利用伪善、欺骗、辱骂、暴力、恐吓等手段从精神上摧残、肉体上折磨法轮功学员。牡丹江市“六一零”副头目名叫李高阳。自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为了向上爬,一直在利用洗脑班队以各种手段对大法学员进行迫害。

    即使依据中共制定的法律,不论是公安局还是所谓的“法制学习班”,都没有权力超越法律这样长时间关押公民(依照现行法律,公安机关强行“留置”应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否则就要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以上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牡丹江市政法委、“六一零”成员已触犯“非法拘禁罪”;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已犯了“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

    牡丹江市“610”办公室 犯罪机构残酷地迫害法轮大法弟子,私设公堂,秘密判刑,重则十五年,少则五年,判刑时不通知家属,不准请律师,否则就没收律师证。大法弟子没被非法判刑前长期在看守所关押,最多达8个月。“十六大”之前,“610”办公室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非法办洗脑班,软禁大法弟子,防止大法弟子进京上访,剥夺大法弟子正常生活的权利。

    牡丹江市政法委、“610”办公室以中共“两会”名义骚扰、绑架法轮功学员,操控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派出所实施绑架。现已知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七人,他们是张萍、周芝荣、张继良、刘香华、孙英霞、庄秀华和陈某。周芝荣上班的店,被监视蹲坑。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在牡丹江被警察再次绑架,劫持至牡丹江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第十三监舍。

    二零零一年一月八日,戴蕤开始绝食要求释放,一月十七日,牡丹江“610”指使看守所进行强行灌食迫害。十八日凌晨,她被秘密押送到位于哈尔滨的省戒毒所。

    该单位恶人:
    张国民朱家滨赵青

    受害人:
    赵欣(昕)戴蕊(锐)(蕤)杜世良曹迎春关日安程凤英孙世伟(孙士伟)董淑艳纪松海刘智渊(刘志渊)佗文霞刘春兰周芝荣(志容)陈玉山陈月山侯希才(喜才)柏亮李永胜李翠兰庄秀华张继良刘香华孙英霞小平小芳康运诚张丽敏张艳芬韩秀芳赵连英王丽嬿(王丽艳)高一喜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逼迫放弃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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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李长清--办6548610 宅6522091
    秘书科--6549610
    主任: 关久绵13836378002  宅0453-6412208 0453-6528931
    副头目:李高阳13704835782  宅0453-6540808
    孙振华13303639666    0453-6915638

    (二零一三年)继牡丹江六一零主任赵民任市法院副院长、西安区法院院长之后,为继续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赵青继任牡丹江政法委副书记、六一零办公室主任。

    更新日期: 2015年2月6日 2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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