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刑
電磁震盪,惡警們把一種類似探測器的電磁設備當做刑具,罩在大法學員的頭部或胸部進行折磨迫害。用刑時受刑人往往馬上癱倒下去。這種刑具可造成大腦及內臟器官的嚴重損傷,導致人失去記憶、迷糊嘔吐、全身無力、異常痛苦,但從身體表面卻看不見外傷(因它應用的是聲波或粒子震動的原理)。
“電棍”是惡警、管教在迫害法輪功學員時最常用的酷刑。用高達30萬伏的電棍電擊學員的敏感部位。如:口、耳根、腳心、手心、小便處、陰部、乳頭等。甚至用幾個電棍同時施刑。
學員演示國內學員被電擊情形
| 嚴重程度: 嚴重迫害,如致殘,酷刑,判刑。 簡介: 電刑,法輪功學員因不放棄自己的信仰和抗議殘酷迫害而在中國大陸的看守所、勞教所等非法關押場所遭受到的常見酷刑之一:電刑。 如圖所示的是最殘忍的電刑之一:叫電針,惡警可以任意調整電流、電壓大小,毫無顧忌的迫害受刑者,高電壓時,受刑者會被電流擊得從床上彈起很高,全身痙攣,大小便失禁。如果受刑者心臟不好的話當場會導致死亡。更有許多處於絕食狀態學員也被反覆施以這樣的迫害以強迫他們放棄絕食抗議。 其它形式的電刑種類繁多,包括:高壓電警棍長時間電擊、手搖式電話發電機電刑、醫用起搏電擊設備、在狹小的牢籠內佈滿電針電擊、以及其它動用私刑時採用的各種私造電擊刑具等; 更為殘忍的是,在用刑時惡警為了達到邪惡的目的,往往採用各種手段增加受刑者的痛苦和屈辱,如用成堆的電警棍連續電擊、用水做導體大面積擊傷人皮膚、專門電擊人身體敏感的部位如眼皮、腳心、腋下、脖子等處。 電擊造成的傷害,除了表面皮膚的燒焦、燒黑、起泡、潰爛等之外,還包括內臟器官和神經系統以及心理方面的嚴重傷害。 更為惡毒和令人髮指的則是那些禽獸不如的惡警專門針對人口腔、生殖器和肛門進行的長時間電擊,尤其是針對女學員乳房、陰部進行的電擊和性虐待,則更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恥辱。 迫害事實相關報導: 百種酷刑圖(九 ∼ 十二) 百種酷刑圖(十六 ∼ 十八) 遭瀋陽龍山教養院電擊7小時 高蓉蓉被毀容(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