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05
编号:
E000101848
中文姓名:
苟新武
姓名拼音:
Gou Xinwu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勉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据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五日、十六日报道: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勉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苟新武等人,打着“领导指示”招牌执法犯法,在被迫害人一再告诫:“你们这样做是非法的!”前提下,非法搜查、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拘禁本县退休女职工肖荣、薛丽君二人,并抢走部分个人合法私有物品。其中薛丽君被非法拘禁近30小时后放回;肖荣至今仍被非法拘禁在汉中市汉台区看守所……这是警察苟新武等人违犯《刑法》涉嫌刑事犯罪,被江泽民和周永康、李东生、苏荣等“老虎”当枪使的犯罪事实。

肖云曾于二零一六年被勉县国保大队、城西派出所警察迫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陕西省汉中市勉县警察苟新武已涉嫌刑事犯罪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1/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59852.html#18120205759-23
陕西省勉县法轮功学员肖云、薛丽君被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6/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59673.html#18115202521-16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