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94
编号:
E000102014
中文姓名:
陈钢
姓名拼音:
Chen Gang
性别:
职务职称:
检察员
工作单位名称:
浦东新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68号
电话:021-50136033、021-50136028。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33号,邮编:200135
电话: 021-38794528、021-50138633、021-68545880
传真: 021-68545700
转批捕内勤: 021-50128633
举报电话: 021-58513222
公诉科: 021-50138681
内勤: 021-38794528*86011
承办人:陈钢 50137205
起诉曾爱华的检察官李剑军直拨电话:68543348
浦东新区检察院信访办:58852000
检察员戴黎:021-68542534
近照:
家庭住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分部
地址:上海市蔡伦路68号
电话:02150136033 02150136028
承办检察官 陈钢 电话:02150137205
迫害事实:
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官。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丁俞国的父亲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告知浦东检察院自己被委托为丁俞国的近亲属辩护人。浦东检察院案管科推诿拒绝。丁父被阻挠进入检察院,无法当面递交,只能分别向浦东检察院案管科及承办检察官陈钢(迫害过多名法轮功学员)邮寄了近亲属辩护委托书、近亲属阅卷申请、近亲属辩护申请。二十七日,电话联系陈钢,陈以手续不全的理由拒绝。二十八日,丁父再次向浦东检察院案管科询问回复,案管科断然拒绝。丁父只能向检察院申诉控告中心递交申诉,申请纠正案管科及承办陈钢的违法行为。

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上午九点半,上海浦东法院第九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丁俞国,当庭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上海浦东法轮功学员法正平被构陷的案卷5月中旬到检察院。

承办检察官 陈钢(401室)承办批捕检察官 江学(401室)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初,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通知法轮功学员秦红仙,已经被起诉了,秦红仙才知道自己被立案一直在被非法走程序。承办起诉检察官 陈钢(401室) 。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上海法轮功学员秦红仙(秦凤仙)被构陷到检察院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2/9/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16237.html#2012901422-42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6/4/二零二零年六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07262.html#2063223811-22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11/曾遭五年冤狱-上海丁俞国再被诬判-36073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