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96
编号:
E000102016
中文姓名:
陈伟
姓名拼音:
Chen We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庙山汤逊湖洗脑班(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洗脑班/武汉板桥洗脑班/洪山区马湖村特二号)
工作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周水庆
地址:武昌洪山区马湖村特2号 联系电话:027-87234314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马湖特一号(武汉洪山区马湖村特2号)
邮编:430064
电话:027─87924873
乘车路线: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就是共产邪党专门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地。湖北省洗脑班已由汤逊湖迁到了武汉市洪山区马湖村,在臭名昭著的湖北省女子劳教所边,只一墙之隔。在武汉市洪山区板桥小区的东边,马湖新村的南边。乘901或905或306或587路车在板桥下,沿板桥中学南边的一条新修的大路向东走 50米左右,再向南拐就是湖北省女子劳教所和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即湖北省洗脑班)。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部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名单如下:
张幸福,现任湖北省劳教局副局长
所长周某某
副所长:张修明、刘琼(女)
一中队:
江黎莉(女,队长)副科长,具体负责“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打人最多,且凶狠毒辣
何伟(队长)打人凶手
胡某某
二中队:
刘成(队长)
徐某某(女,副队长),
彭刚,倩倩(女),江某(女),李某(专职打手)
江成方,
刘勇军,
周水庆,
张某某,
龚健, 大队长,具体负责“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
毕慧琼,女,副队长
俞某, 科长
田明、毕慧琼、毕鹤梅、刘群、邓××(男,微胖,30岁左右,1.80米)、胡建国(男,队长,1.72米左右);徐红(女,脸上有很多痣)、王丽华(女,20多岁,1.52米左右),刘贫,彭某,江某,谢胜艳、柯昌芬等。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湖北省洗脑班头目。

湖北十堰市邪党610人员一直企图把迫害法轮功学员当作向上表功的筹码,声言要在二零一八年打造湖北省洗脑班的品牌,为此拉了近三十人的犹大专职帮凶队伍,由季同利、陈伟当犹大头目,每天由610邪恶组织支付五百元的报酬,对坚守正念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疯狂的洗脑迫害和肉体摧残。其骨干王运梅更是长年驻扎洗脑班实施迫害。据知情人透露,过年前610为表彰他们作恶的行径,还组织了一次大吃大喝的年会。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