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十月七日,法轮功学员冯宝定为了让更多昆钢(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的干部、职工明白法轮大法好,在那里粘贴“法轮大法好”时,被绑架,十一月十三日被安宁市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安宁市公安局将构陷冯宝定的案卷递交到安宁市检察院,安宁市检察院审查后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将案卷移送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
在冯宝定被绑架和非法关押后,办案警察张春、李云昌拒不送达给冯宝定刑事拘留、批准逮捕的决定文书,甚至在冯宝定明确要求得到法律文书哪怕是复印件文书,尹尚荣等警察借故说“要请示领导”也不出示和送达拘留逮捕的强制措施文书给冯宝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