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94
编号:
E000102138
中文姓名:
黄云爽
姓名拼音:
Huang Yunshu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西山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昆州路1700号
邮编:650118
检察长:欧灵军
副检察长:旷莒丹
副检察长:丁志忠
副检察长:马祥芬
第二检察部负责人:龙蕊
近照:
家庭住址:
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昆州路1700号
邮编:650100
电话:0871-68182826、0871-68192000
传真:0871-68182826
迫害事实:
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刑事检察二部检察员。

二零一七年十月七日,法轮功学员冯宝定为了让更多昆钢(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的干部、职工明白法轮大法好,在那里粘贴“法轮大法好”时,被绑架,十一月十三日被安宁市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安宁市公安局将构陷冯宝定的案卷递交到安宁市检察院,安宁市检察院审查后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将案卷移送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刑事检察二部检察员黄云爽办理冯宝定案子的责任人。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吴广成因向世人讲真相遭人诬告被警察绑架,后被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黄云爽非法起诉到西山区法院,导致他被非法判刑五年。吴广成在云南省一监遭残酷折磨,身体非常衰弱,出狱三个多月后,于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不幸含冤去世。

◎二零一七年十月七日,安宁市法轮功学员冯宝定因张贴“法轮大法好”被安宁市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黄云爽、张燕琳接手安宁市检察院递交的案卷后,将冯宝定非法起诉到西山区法院,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日,冯宝定被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罚金一千元。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日,原昆船教育培训中心实习教师、法轮功学员王任权,从昆明市去弥勒市参加女儿的婚礼,在昆明火车站候车室等待乘坐高铁时,遭安检人员非法搜查,因为包里有一本每天读的《转法轮》被绑架,车站派出所警察来盘问后,将王任权交由西山区永昌路派出所处理。后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黄云爽以 “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将王任权非法起诉到西山区法院,导致他被非法判刑一年四个月,罚款两千元。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4/14/揭露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犯下的罪恶-475208.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3/1/云南省安宁市冯宝定遭构陷-亲属控告国保警察-36237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