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对高维平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八千元。高维平上诉至北京市二中院并要求公开庭审。北京市东城区法院的审判长为法官白崇伟、审判员宋晓鹏、陪审员杜平、法官助理为王欣,书记员为李泽妤。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上午,北新桥派出所片警高顺喜,开车从家中,带走法轮功学员李秀茹到北新桥派出所。在派出所,东城区法院法官白崇伟的助理王欣、书记员李泽婷,已等在那里,那里要求李秀茹在起诉书上签字,等候开庭,并说可以自请律师或由法院委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