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05
编号:
E000106093
中文姓名:
旷莒丹
姓名拼音:
Kuang Judan
性别:
职务职称:
公诉人
工作单位名称:
西山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昆州路1700号
邮编:650118
检察长:欧灵军
副检察长:旷莒丹
副检察长:丁志忠
副检察长:马祥芬
第二检察部负责人:龙蕊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汉族,一九八四年二月出生,法律专业本科学历,长期在西山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从事司法办案工作,现任西山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检察员。

二零一九年四月,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旷莒丹(公诉人)对李文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起诉,五月二十三日西山区法院(审判长邓睿,人民陪审员阳乔玉、张爱华,书记员唐紫碧)开庭审理,开庭前打电话给李文波的律师只许带五个家属进入法庭旁听。

在庭上,法官邓睿要求公诉人当庭宣读李文波的两封公开信,然而旷莒丹只读了其中一封信的一半,就不读了,法官再次要求,旷莒丹仍然无理拒绝。最终判决上所罗织的“证据”对李文波两封信的内容只字不提,竟将李文波分别将这两封信递交了哪些部门的哪些负责人员的经过罗列其上。

七月上旬,李文波接到了判决书,对他非法判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还要销毁从他家中搜走的私人书籍及材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4/14/揭露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犯下的罪恶-475208.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3/27/2019年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402919.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7/18/依法信访遭冤判五年-昆明晋宁县李文波上诉-39016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