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05
编号:
E000108451
中文姓名:
李海波
姓名拼音:
Li Haibo
性别:
职务职称:
公诉人
工作单位名称:
宜良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宜良法院:
审判长:李怡,0871-67544217
陪审员:马开平,林家学
法官助理:王秋红
书记员:朱志伟
宜良检察院公诉人,李海波
迫害事实:
宜良检察院公诉人。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李竹秀被昆明市呈贡区派出所三个警察到家中绑架、抄家,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日上午十点左右,李竹秀在昆明市宜良县法院被非法庭审。李竹秀看上去身体很虚弱,是戴手铐脚镣被女警搀扶着出庭的。开庭时,律师两次要求法官取下李竹秀身上的器具,都被法官李怡拒绝。

宜良检察院公诉人李海波,指控李竹秀触犯了刑法三百条。李竹秀说法轮功是正法,在述说自己身体的多种疾病修炼法轮大法后不治痊愈的过程时,被法官打断。

律师说:当事人之前只因在家中修炼法轮功就被判刑不能作为定罪前提,并从证据和认定资质等方面做了辩护,最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李竹秀被昆明市宜良县法院法官李怡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2019年2月28日起至2022年8月27日止),罚金五千元。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9/9/昆明69岁李竹秀被非法判刑三年半-39247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