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96
编号:
E000109630
中文姓名:
李骅骏
姓名拼音:
Li Huajun
性别:
职务职称:
办事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五华区莲华办事处江北社区综治办李骅骏,男,13529061668
五华区莲华办事处江北社区综治办张洪铭,男,接替李骅骏工作、电话15198803690
迫害事实:
五华区莲华办事处江北社区综治办办事员。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日,普劲松驾驶警车将张稷及张稷的父亲强制带至马村派出所,同车的还有莲华司法所人员姚某(拒不告知姓名)、莲华街道办事处江北社区综治办办事员李骅骏。到派出所后,普劲松强制对控告人张稷采血、取指纹,同时强迫张稷向普劲松写一份遵纪守法的保证书。普劲松还强迫张稷的父亲签一份帮教协议,之后才同意张稷回家,普劲松亲自将张稷送至家中并强行拍照。普劲松自始至终未出示证件及任何法律依据。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普劲松驾驶警车将马玲及马玲的妹妹马燕强行带至马村派出所,同车的还有江北社区综治办李骅骏及莲华司法所姚某及另一个女人(不告知身份姓名),到马村派出所后,普劲松将马玲带至地下审讯室,黑漆漆的一间小房子,普劲松强迫马玲坐在被审讯人坐的铁椅子上,马玲称自己不是犯罪嫌疑人,拒不坐铁椅子。之后普劲松对马玲强行采血,非法采血后普劲松拿出一份上书“不得……,不得……”几十条“不得……”的保证书强迫马玲签字,莲华司法所也拿出一份“保证……,保证……”几十条的保证书强迫控告人马玲签字,马玲看后,写上“拒绝签字”。之后普劲松驾驶警车将马玲送至家中并强行拍照。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普劲松、姓赵女人、江北社区综治办李骅骏、马玲单位公安处处长魏某(这些人均不告知姓名,下同)、副处长刘某、离退休处高某、图书馆办公室杨某,还有一个不知身份男人,在普劲松的带领下至马玲、张稷母女家中。需要说明的是,马玲、张稷母女居住小区每个单元均安装有单元门禁,普劲松不按单元门铃,叫小区物管经理罗星查带保安将单元门打开并直接带到控告人所居住的五楼,然后罗星查及保安立即离开。普劲松到母女二人家中的所有骚扰及其它违法行为,普劲松从来没有在单元门口按过门铃,都是叫小区物管保安打开单元门,直接上至母女二人家。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普劲松、姓赵女人、江北社区主任李佳丽(后调离)、社区综治办李骅骏、马玲单位公安处处长魏某、副处长刘某、还有不报身份一男人、单位离退休处高某、图书馆杨某,五华国保大队丁某(不告知姓名,不出示身份证件)在普劲松带领下,至母女二人家中,国保人员丁某一直拿其私人手机对着马玲录像。

二零一九年八月五日,普劲松、姓赵女人、江北社区综治办的李骅骏至马玲、张稷母女家,马玲开门后不让进入家中,普劲松站在门口大声直呼张稷的名字并叫道:“张稷呢?张稷在哪?叫她出来!”反复多次,马玲大声制止,称他们此种行为是扰民,并把三人轰走。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昆明市五华区马村派出所片警普劲松、赵(女警,名字不详)、五华区莲华办事处江北社区综治办李骅骏、张洪铭、云南大学公安处处长魏某、副处长刘某、云南大学离退休科科长高某以及李某(男)、云南大学图书馆李某(男)一共九人,到云南大学住宅区云南大学图书馆退休职工马玲家中,告知第二天参加云南大学离退休人员聚餐,不要讲法轮功真相。

马玲的女儿张稷反映母亲被非法扣发退休金的事,云南大学几个人说给两千块钱就不错了,凡是被判刑的都不发退休金,但又拿不出文件。公安处魏姓处长说就是因为马玲和张稷炼了法轮功,马玲才被扣发退休金,张稷才会失去工作,魏还说就是因为这个,以后他们每年几次还会到家里来,上面安排的(就是“四.二五”前、“十.一”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1/27/警察长期违法侵权-昆明市马玲、张稷母女提控告-452404.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0/11/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94442.html#19101023656-14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