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十点,湖北省公安县法院对该县法轮功学员李月虎非法庭审,参加庭审的有审判长兼审判员杜家峰;公诉人李志华;书记员杜小曼;两个陪审员刘精兵、刘华。庭审历时两个小时,经过两轮辩论,俩位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李月虎本人也清晰地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庭辩至十二点钟休庭,择日宣判。十二月六日,法院枉判一年刑期,李月虎不服冤判,当即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