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05
编号:
E000112215
中文姓名:
付锡勇
姓名拼音:
Fu Xiy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副院长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汉族,一九六九年二月出生,贵州六盘水人。一九九三年七月参加工作。曾任昆明市五华区法院西站法庭副庭长、立案庭庭长;昆明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昆明市禄劝县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院长;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院长;二零一九年八月起,任昆明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九年八月,付锡勇担任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院长期间,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

以下是部份法轮功学员被其非法冤判的案例:
吴广成,男,原河南省开封市房屋经营总公司负责人,被非法判刑五年。

冯宝定,男,安宁市昆钢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李丽芬,女,昆明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李文波,男,昆明市晋宁县昆阳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六年(加上之前正在上诉被冤判的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李文波不服判决,向昆明市中级法院上诉,但中院依然维持了原判。

王任权,男,昆明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阳功秀,女,昆明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两年半,并处罚金二千元。

朱翠芬,女,云南省宣威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一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周惠芬,女,昆明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一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对法轮功案件的判决书都明确写着“公开开庭审理”,实际只有一两个家属发旁听证准许进入法庭,开庭期间国保守在法院门口,当事人的亲朋好友统统被法警根据国保的要求,以没有旁听证为由,不准进入法庭旁听。

二零一九年中共打着“维稳”的幌子,对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实施骚扰、绑架、庭审以及判刑迫害。据明慧网公布的数据统计,二零一九年昆明地区遭到迫害的人数已达到99人,发生迫害最严重的地域依次是:西山区、五华区、官渡区和嵩明县。

二零一九年,昆明地区遭迫害人数有99人,据明慧网信息显示,被绑架的61人中,43人被抄家、12人被非法庭审、2人已被非法判刑,1人绑架后被劫持入狱,17人已回家。二零一八年被绑架的7人也遭到昆明法院的庭审及判刑迫害(其中1人是北京密云区法轮功学员);另有3名迫害信息不详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另外22人被骚扰,其中2人被抄家;失联5人;迫害导致1人死亡。(信息采集时间: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零年三月十日)

迫害分布在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东川区、安宁市、嵩明县、晋宁县和宜良县。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3/27/2019年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40291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