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05
编号:
E000112225
中文姓名:
李俊
姓名拼音:
Li Ju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一九七一年六月出生生,法律专业本科学历,长期在西山区检察院公诉部门从事司法办案工作,现任西山区检察院公诉一科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法轮功学员高惠仙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七日遭安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桥钢保卫科警察入室绑架,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高惠仙被非法逮捕。在检察院的指控中,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以西检公诉刑诉(2019)1009号起诉书,非法指控高惠仙。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西山区法院法官李丽君非法开庭主审此案。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李俊出庭公诉,何顺贵为证人,出示书面诬陷,但未出庭。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高惠仙被非法重判七年。

◎二零一四年,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李俊非法起诉昆明法轮功学员尹淑媛,导致她被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到女二监遭严管,坐小凳子酷刑折磨,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李俊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高惠仙,导致她被西山区法院法官李丽君非法判重刑七年,起因是高惠仙送龙箐村支部书记何顺贵一本《明慧年历》遭其诬告。高惠仙遭严管、酷刑折磨。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4/14/揭露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犯下的罪恶-475208.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善心发送明慧年历-昆明妇女再被中共冤判七年-39827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