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委书记王明山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是江泽民犯罪集团的主要共犯和帮凶。从二零二零年十月开始,王明山用他在公安厅期间镇压维吾尔族的办法,由各社区牵头公安、综治办、反协会等机构,开始对新疆所有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行动,强迫写“三书”并签字。通过向法轮功学员单位、家人、子女及所在单位、学校等层层施压的邪恶手段进行全面的迫害。
王明山应当对其任职新疆期间辖区内发生的所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负主要责任。
据明慧网报道的信息不完全统计,从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新疆法轮功学员至少有49人被迫害致死、357人次被非法判刑、208人次被非法劳教、8人被迫害致残、18人次遭精神病院和药物迫害、32人遭酷刑折磨、1人被强制堕胎、6人遭性迫害、284人次非法送洗脑班、1343人次(不包括28名亲友)被绑架、173人次被非法抄家、28人被非法开除、6人遭通缉、6人被迫离婚、12人被任意加刑、劳教延期、被骚扰的法轮功学员不计其数、被抢劫勒索345297元;抢劫电脑54台、打印机38台,其它包括被抢劫的庄园、私车等私人物品数百万元。
由于这场迫害还在持续,在真相仍然被严密封锁、舆论被操控的情况下,目前無法具体统计出这21年来新疆被劫持到各监狱、劳教所和洗脑班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全部名单和完整数字。
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美国国务院宣布,对中共新疆公安厅和陈全国、朱海仑、王明山、霍留军四个中共新疆官员实施制裁,并限制陈全国、朱海伦、王明山三人及其家人进入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