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八月十日,长汀一中副校长李晓微和综治办工作人员杨红英、丘红英、黄国辉到法轮功学员曹旭春家中,逼迫她写“三书”。不写的话,就停发她和她丈夫的退休工资、冻结存款,还要把她赶出现在的住房(一中宿舍)。并且因为她修炼法轮功,还想要把全校三百多人的文明奖停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