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法院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非法开庭迫害七位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邱安在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下午两点钟点在昆明市五华区法院14号庭。审判长和雪芬,陪审员丁蔓君,陪审员罗家民。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肖玉霞被五华法院非法判刑4年,勒索罚款6千。十八日下午,邱安被五华法院非法判刑3年罚款5千。十九日上午,王美玲被五华法院非法判刑3年半、罚款5千。十九日下午,柴茂荣被五华法院非法判刑3年半、罚款6千。二十日上午,李瑞华和林海英母女被五华法院非法开庭,林海英被非法判刑3年、罚款5千,李瑞华3年缓刑4年、罚款5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