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05
编号:
E000147854
中文姓名:
和雪芬
姓名拼音:
He Xuefe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五华区法院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路298号
邮编:650102
五华区法院相关人员:
院长:李晖
副院长:宋杰,陈琳
审判委员会委员:李其恒,贾军(综合审判庭庭长)
执行局局长:杜禹衡
立案庭庭长:马俊梅,立案一庭副庭长:郑云
刑二庭:
秦晓迎:0871-68261219,15887298099
韦昆:0871-68261208
张莉:0871-68261107,13529263338
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871-68261133
注:以上非法庭审的审判长和陪审员都是常年专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司法人员。
迫害事实: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法院法官。

昆明市五华区法院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非法开庭迫害七位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邱安在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下午两点钟点在昆明市五华区法院14号庭。审判长和雪芬,陪审员丁蔓君,陪审员罗家民。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肖玉霞被五华法院非法判刑4年,勒索罚款6千。十八日下午,邱安被五华法院非法判刑3年罚款5千。十九日上午,王美玲被五华法院非法判刑3年半、罚款5千。十九日下午,柴茂荣被五华法院非法判刑3年半、罚款6千。二十日上午,李瑞华和林海英母女被五华法院非法开庭,林海英被非法判刑3年、罚款5千,李瑞华3年缓刑4年、罚款5千。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30/云南昆明市八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419273.html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法院11月18日非法开庭迫害七位法轮功学员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17/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415236.html#201117047-3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