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八日,袁辉武被西安市雁塔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五千元,袁辉武已提起上诉。家属在西安中级法院材料诉讼转接处查询,案子已经被刑一庭法官骆成兴接受,家属打电话向法官询问具体情况,法官推脱说没接到案子。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上午十点半左右,李雪松在西安市中级法院被非法开庭。所谓证据是在公共汽车上收到几张真相传单。西安市中级法院在准备开庭时,没有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李雪松。
开庭前,法官骆成兴多方刁难律师:律师费是多少?备案没有?是不是专门办理这种案子?是不是“某组织”派来的?是不是主动要求办理这类案件?还办理过其它案子没有?
辩护律师答:中院办理这类案件是不是都是你?不需要公诉人、律师,法院直接判了就行了嘛?!
法官骆成兴还抱怨该律师曾经和另外一律师控告过他。在王华案中,骆成兴故意将一审法官权波蓉违法在先、律师控告在后的因果关系颠倒,混淆是非,借此编造理由威胁律师,为权波蓉站台。庭后,骆成兴还非法询问家属,家庭成员中有没有成员修炼法轮功的等等。
在二审开庭时,如果家属和当事人没有请自己的律师,法院就会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来按邪党旨意、向不利于当事人的方向辩护。往往他们拿出一张纸,提前写好辩护内容,在庭上照纸上内容念一念就完事。出一次庭,司法局出资两千元,经层层克扣,援助律师只能领到八百元。李雪松二审,先介入的是法律援助律师,按《法律援助法》第四十八条第六项,一旦家属或当事人自己请了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就自动解除。但骆成兴坚持要让法律援助律师上庭,理由是:亲友不来做辩护,援助律师就必须上,谁说援助律师不能上?没有亲友辩护人,援助律师就得上!法律援助律师说:李雪松请了律师,自己就解聘了。但骆成兴非得让他来开庭,坚持让他来。
近期,李雪松家属接到西安市中级法院刑一庭维持原判的非法裁定。审判长张燕萍、法官骆成兴、书记员于梦迪。
西安市新城区法轮功学员妙忠军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一日被西安市莲湖区法院枉判四年、罚金一万,所有合法私人物品被非法没收。本人不服裁定提出上诉。
西安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上午开庭审理,西安市中级法院在准备开庭时没有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妙忠军。近期,家属接到西安市中级法院刑一庭维持原判的非法裁定。审判长张燕萍、法官骆成兴、书记员于梦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