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96
编号:
E000015906
中文姓名:
史大刚
姓名拼音:
Shi Dag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岳普湖县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新疆喀什大法弟子王燕红、李玲红因传播真相资料,分别被岳普湖县伪法院非法判有期徒刑5年和3年。这是她们被非法关押8个月后做出的非法判决。因此事的发生,喀什的610办公室人员由过去的2人增至5-6人。据岳普湖县有关人员透露:

判决是按照喀什恶党地委书记史大刚专门批示决定的,判决时未通知律师和家人到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新疆喀什大法弟子王燕红、李玲红被迫害情况补充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15/12781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