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94
编号:
E000160354
中文姓名:
高卫兵
姓名拼音:
Gao Weibing
性别:
职务职称:
警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花湖派出所警察。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湖北黄石市曹春梅、曹梅英姐妹再次将起诉花湖派出所警察高卫兵、李乘胜违法的《刑事控告书》通过邮局挂号信分别寄达黄石市黄石港区检察院控申科的张文兵、黄石港区公安分局局长宁海、黄石市公安局纪检组的戴圣平、黄石市监察局的陈敬义。六月二十三日显示黄石港区检察院的门卫已签收。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日,家住黄石港区红旗桥湖滨大道的曹春梅(六十七岁)被绑架。黄石港区警察非法闯入曹春梅家,抢走所有的大法书籍及其它私人物品。同时段,曹春梅的妹妹曹梅英(六十四岁)被绑架。西塞山区十几个警察非法闯入住在八卦嘴的曹梅英家,抢走家中所有的大法书籍及一些其它私人物品。

姐妹两人被非法囚禁在位于黄石港区华新附近的宾馆强制洗脑迫害。因不愿放弃修炼法轮功,不写所谓“三书”,八月二十六日姐妹被非法转入黄石市第一看守所关押。她们一直不签任何字,抵制迫害,于十月一日回家。但黄石港区花湖派出所继续非法构陷她们。

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上午九点左右,花湖派出所警察高卫兵(警号:005451)先后非法闯入曹梅英、曹春梅家,将她们劫持到花湖派出所,说什么去年没有在材料(非法构陷的迫害材料)上签字,今年必须签,把她们非法拘禁在审讯室逼迫签字,遭拒绝后,不管不问。

下午两点,警察高卫兵将姐妹俩带到黄石港区检察院,想借检察院施压,逼她们签字。黄姓助理检察官给她们出具了所谓“起诉通知书”,上面写着:我院对曹春梅、曹梅英“涉嫌和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收到《黄石市公安局黄石港分局》移送起诉的材料等等。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曹春梅、曹梅英起诉花湖派出所警察高卫兵、李乘胜违法的《刑事控告书》寄给相关人员的同时,也将要求对她们《不予起诉书》邮寄给黄石市黄石港区检察院起诉科的付娟。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6/29/湖北黄石市曹春梅、曹梅英姐妹起诉派出所警察违法-44557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