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05
编号:
E000160504
中文姓名:
可雨鑫
姓名拼音:
Ke Yuxin
性别:
职务职称:
检察官助理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云南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唐玉、李海艳,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被昆明市西山区法院非法视频开庭,并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下达判决书(2022)云0112刑初758号,唐玉被非法判刑三年八个月、勒索罚金人民币8000元;李海艳被枉判三年三个月,勒索罚金人民币6000元。

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以西检一部[2022]Z22号起诉书,指控唐玉与李海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时,在昆明市西山区卢家新村路边向一路人散发法轮功宣传品,指控两位善良女士犯了所谓“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可雨鑫为此案的检察官助理。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7/25/云南昆明善良妇女唐玉、李海艳再次被非法判刑-44675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