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94
编号:
E000161463
中文姓名:
邓高
姓名拼音:
Deng Gao
性别:
职务职称:
国保大队队长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湖北咸宁市公安局国保队长。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大约八点多钟时,温泉分局的金国新、程乐斌伙同市局的邓高等人在法轮功学员方锦莲住的地方大门口蹲坑,趁方锦莲出门时,此三位彪形大汉把一弱女子方锦莲绑架到车上,抢走手包里的所有物品,并抢走方锦莲的钥匙,在方锦莲的家里没有任何人的情况下直接非法抄她的家,抄走大法书籍和大法数据、儿子读书用的计算机、四个存折和现金。其中一个存折是她丈夫的工资卡。(后来在方的要求下,计算机、四个存折和现金已归还。)当天中午由市局的邓高、分局的金国新、左水生把方锦莲非法押送到湖北省法制学习班(洗脑班)迫害,历经大约五十六天时间。

期间方锦莲的家人、亲戚一再到分局要人,分局的金国新答应方的亲人从洗脑班迫害出来就直接回家,可是市局的邓高和分局的金国新那天把她弄回后并没有直接送回家,而是把方锦莲软禁到咸安区的一个宾馆,又非法关了三天,并派人去审问她。这三天的非法关押听说是市局的邹誉和邓高等人的指令,在被非法软禁的地方,市局的邹誉、邓高、胡某和分局的刘颖曾去非法审问她。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1/23/湖北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政委刘颖遭恶报丧命-45217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