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05
编号:
E000161568
中文姓名:
邓惠元
姓名拼音:
Deng Huiyuan
性别:
职务职称:
陪审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昆明市西山区法院陪审员。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对黎燕云非法庭审。审判长邓睿、陪审员马千茜、邓惠元及书记员田梦霞等法庭人员,无视黎燕云自我辩护意见和辩护律师无罪辩护的意见,以公诉人指控黎燕云家中“收藏的法轮功书籍及法轮功资料是为系犯罪准备”为由,用所谓《刑法》第三百条“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对老人非法判刑一年,罚款2000元。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2/25/因持有法轮功书籍遭诬判一年-昆明八旬黎燕云上诉-45354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