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6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孙桂芝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被宁城县国保人员绑架,被非法拘禁在宁城看守所,目前她被宁城县检察院构陷到宁城县法院。孙桂芝的丈夫实名向12337等有关部门控告相关警察尹跃和检察官何海峰,要求立即释放孙桂芝。
被控告人何海峰作为本案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承办人员,无视公安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犯罪行为,明知控告人没有违法,更没有犯罪,不应该受法律追究,属于依法不起诉的情形,依然向法院提起公诉,其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