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和二零二零年,彭光信、余晓东、余国辉在楚雄市公安局任职的两年中,楚雄市公安局绑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马瑾瑜(二零一九年十一月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一年)、徐丽娟(二零一九年十一月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两年)、殷玲玉(二零二零年二月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刑期不详)、朱忠富、李卫萍夫妇、王国华、刘宜君。
楚雄州法轮功学员朱忠富、李卫萍夫妇,分别被非法判刑六年、四年,都被罚款。
楚雄市法轮功学员刘宜君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楚雄州法轮功学员王国华被非法判刑一年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