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94
编号:
E000163340
中文姓名:
商小云
姓名拼音:
Shang Xiaoyun
性别:
职务职称:
政法委副书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汉族,一九六三年五月生,云南姚安人。现任云南省政法委副书记、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兼),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商小云曾历任楚雄州体育运动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楚雄州委副秘书长、州委办公室主任,大姚县委书记,怒江州委常委、组织部长等职。二零一五年六月,任云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二零一五年十月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云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至今,任云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兼),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商小云自二零一五年任云南省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厅厅长以来,积极执行中共对法轮功学员邪恶迫害政策,直接策划、指挥司法及监狱系统,残酷的迫害法轮功学员。云南省第一监狱、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是云南省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

云南省第一监狱集中关押全省各地被非法判刑的男法轮功学员,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达到“转化”,从二零一九年开始,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换了新的手段,更加残酷、隐蔽。

被劫持到该监狱的法轮功学员,不“转化”的全部关押在集训监区,每人由四名新入监的犯人进行“包夹”,从早上至晚上(吃饭由包夹打来),强迫法轮功学员长时间坐在小凳子上,包夹分坐在前后左右,前边包夹往后仰,后边包夹用膝盖顶,左右边包夹用手臂挤,使人处于非常难受的状态,以此来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其它手段还有洗脑、关禁闭、体罚(在太阳下罚站等)殴打、随意喷辣椒水、电棍电击等。

二零二二年五月份左右,监狱教育科(监狱六一零办公室)想出了更邪恶的办法,专门选了一栋楼,狱警把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带到这栋楼的大厅里,从早到晚上十点钟强迫看污蔑法轮功的资料、视频等。每天还要求写认识、思想汇报。一直到法轮功学员违心的转化后才结束。如果法轮功学员不转化,就跟着下一批的在这个洗脑班继续转化。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是关押全省被非法判刑的女性法轮功学员。该监狱直接听命于云南省六一零办公室,其迫害有一套自上而下的严密邪恶体系,监狱入监集训监区(九监区)专门设置一个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管队”,在其它监区,也设有专职包控法轮功学员的狱警。

女子监狱的党政头目、教育科负责人,各监区的负责人和专管队的狱警们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转化”、“攻坚”任务,成为六一零办公室操控下的打手。她们体罚虐待法轮功学员,采用各种或赤裸裸或隐晦的方式对坚持信仰、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实施残酷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从而逼迫她们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该监狱《罪犯分级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款规定:“法轮功人员不认罪伏法的实施严管”。这条违法私定的对“法轮功学员的严管”制度,采用关禁闭、坐小凳,电击、毒打、吊铐、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野蛮灌食等酷刑,体罚虐待折磨法轮功学员;用长时间不让睡觉、限制上厕所等手段剥夺人的吃、喝、拉、撒、睡、洗等基本生存权利,使人的尊严和人的基本权利全部丧失。

九监区自二零一九年下半年开始设严管监室,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还分成“一级严管”、“二级严管”,严管迫害十分邪恶:每天罚坐十六个小时。到晚上九点半才可以去厕所接半盆水,回严管监房洗漱。每天只能上四次厕所。严管期间,每个星期只能洗一次澡,只有七分钟时间,还包含洗内衣裤。一级严管不可以去洗漱间洗漱,只用半盆水在监室洗漱,晚上被罚坐到十二点。曲靖市法轮功学员何莉春一直被一级严管,每晚被罚坐到十二点,几乎每天被罚坐十九个小时。女子监狱目前仍非法关押着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

据不完全统计,商小云任期内至少有石建伟、李培高、吴广成、朱艳东、丁桂英、廖健甫、张世宁、张公勤等九名法轮功学员被监狱迫害致死或出狱不久离世,更多人因遭受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导致身体伤残、衰弱、罹患多种疾病、生命垂危等。商小云应对其任职期间,云南省司法、监狱系统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2/29/云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商小云迫害法轮功的恶行-46988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