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05
编号:
E000163891
中文姓名:
刘玉艳
姓名拼音:
Liu Yuyan
性别:
职务职称:
书记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云南曲靖市麒麟区法院书记员。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九日,曲靖市麒麟区法院非法对李红梅、徐亚梅、陈忠存、冯志仙四名法轮功学员开庭,由于证据不足而休庭。曲靖市麒麟区检察院不是撤诉,而是促使国保警察再“收集”所谓“证据”后,法院于四月七日第二次开庭,四月十九日法院就对四名法轮功学员做出了判决。

二零二四年四月七日,云南省曲靖市法轮功学员李红梅、徐亚梅、陈忠存,冯志仙被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开庭。恶人宣称将对李红梅判刑5-6年,徐亚梅判刑3-4年,陈忠存及冯志仙判刑2-3年。4名法轮功学员均拒绝签字,也不认罪认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法院下达(2024)云0302刑初91号判决书,李红梅被非法判刑5年,勒索罚金10000元;徐亚梅被枉判4年,勒索罚金8000元;陈忠存被枉判2年,勒索罚金5000元;冯志仙被枉判判刑2年,勒索罚金5000元。审判长龚强飞,审判员朱小二,陪审员曹利静,书记员刘玉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5/11/云南曲靖市李红梅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476642p.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