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041
编号:
E000021795
中文姓名:
刘峰
姓名拼音:
Liu Fe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兴安盟610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兴安盟610主任恶警。

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半夜十二点,当地公安局恶警政委马浩林国保大队队长王权,站前派出所杜冷等二十多人私闯民宅,劫持刘,将刘桂梅抬下楼,她没有穿鞋,这时刘桂梅的女儿说,你们抓我妈,我就跳楼。恶警就把刘的女儿同时绑架,将她们母女劫持到兴安盟察尔森水库宾馆洗脑班,强行转化。刘桂梅抗议绝食。有一名大夫说,你要不吃饭给你注射不明药物。恶警说,你要不转化,给你罗列罪名判重刑。参与的恶警兴安盟610主任刘峰、科右前旗公安局刘文才、五原劳教所的魏玉智,同时科右中旗610办公室人员非法抢劫刘家私有财产、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刻录机。


内蒙古兴安盟恶人榜,如下::
刘峰 顾光安 内蒙古兴安盟610工作人员(迫害手段待补充)

吴志忠  内蒙古兴安盟政法委书记
李宏宇  内蒙古兴安盟610主任
李德广  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苏大军 白满杜拉 冷峰 张志刚 于晓燕 潘亮 陈春鹃 白德成
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
刘娟 杨华  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第一中学书记、校长

敬请兴安盟当地知情者提供更多电话联系线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内蒙古兴安盟科右中旗刘桂梅被迫害经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5/228953.html
内蒙古兴安盟恶人榜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10/13983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