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05
编号:
E000023882
中文姓名:
李剑军
姓名拼音:
Li Jianju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浦东新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68号
电话:021-50136033、021-50136028。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33号,邮编:200135
电话: 021-38794528、021-50138633、021-68545880
传真: 021-68545700
转批捕内勤: 021-50128633
举报电话: 021-58513222
公诉科: 021-50138681
内勤: 021-38794528*86011
承办人:陈钢 50137205
起诉曾爱华的检察官李剑军直拨电话:68543348
浦东新区检察院信访办:58852000
检察员戴黎:021-68542534
近照:
家庭住址:
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38794528-86011公诉科内勤,或转86091分机 找检察官李剑军
李剑军直拨电话:68543348
浦东新区检察院信访办:58852000
迫害事实:
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官,非法起诉大法弟子曾爱华的检察官。

2006年10月份,当香港大法弟子曾爱华的律师向浦东新区检察院的李剑军检察官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时,李剑军称已经将案子以“证据不足”为由退回,公安分局将补充侦察,期限为两个月。浦东新区公安分局的张、竺姓警察也证实这一说法。实际上李剑军悄悄在11月1日把案子送到法院提起公诉。

2006年12月8日,香港大法弟子曾爱华的家属经多方打听,在震惊中得知消息:早在38天前的11月1日,曾爱华的案子已由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非法提起公诉。而在这38天里,公安局、检察院联手欺骗家人及律师,反覆说案子还在公安局补充侦察阶段,法院也没有作任何通知。这使律师失去了查阅案卷、准备辩护的时间。预计近期上海610将对曾爱华非法秘密审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香港大法弟子曾爱华被非法判刑三年 亲人受牵连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2/23/149525.html
上海“六一零”阻挠 律师会见曾爱华再次受阻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5/146236.html
上海610欺骗家属 拟非法审判曾爱华(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13/14456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