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四日中午一点多钟,曹萍正在批发市场上班,警察唐祖斌、王朝鼎、陈虹、小曹等突然闯上来,将曹萍绑架到政保大队办公室,政保大队长蒲汉宁(后任汉滨区“610”主任)连续十天非法审讯,软硬兼施,天天逼问曹萍大法资料来源,一直不能得逞,只好放了曹萍。
陕西安康市汉滨区“六一零”主任蒲汉宁、国保大队大队长吴星生、副大队长唐祖斌、恶警邓涛涛、王××、预审科何××等,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法轮功学员,做恶多端。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王秀珍在家收拾东西,准备搬家,不法人员闯进,问王秀珍还炼不炼法轮功,王秀珍回答“还炼”,汉滨区国保大队副队长唐祖斌就把王秀珍叫到新城派出所,将她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2001年1月(腊月底),在万家灯火准备合家团圆过大年之际,蒲汉宁却带着李国才、王朝鼎、唐祖斌等人非法到法轮功学员的家中抄家、抓捕、绑架好人。腊月三十除夕夜还在抓人,将近30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寇家沟看守所,其中年龄最大的76岁。恶警将这些人作为人质勒索家人钱财,若拿不出所索要的钱财,就送往劳教所或洗脑班进一步迫害。邪党人员利用洗脑班进一步勒索钱财,甚至搞女人还要法轮功学员家属报销。2001年2月6日(正月14),一次就非法将8名法轮功学员(其中5名是55岁以上的老年妇女)送到西安劳教所进行长期关押迫害,其中最长达3年之久。
8年来,蒲汉宁一直积极配合江罗集团迫害法轮功,同时汉滨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吴新生(音)大队长也积极配合,经常和唐祖斌、王朝鼎、李国才、邓涛等人采用跟踪、窃听电话、蹲坑监视居住等特务流氓行为,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绑架关押、巨额罚款(有法轮功学员8年来被迫害仅经济损失达10万元左右);并随意送往劳教迫害这些信仰“真、善、忍”的善良人。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公安分局国安大队于2005年1月和2006年9月、10月多次对大法弟子陈楚云、陈怀英进行非法抄家,共掠夺人民币3.36万元。